正式亮相!税务总局:发票开具新规则
数电发票的“备注栏”,是会计比较头疼的一个问题。设计之初,备注栏是为了使企业透露出更多的业务信息,也使税务机关对企业经济事项有了更多的判断依据,有利于票据市场的规范。
但由于关于“备注栏”规定散落在各个法规之中,不同业务对备注栏有不同的规定。如特定五项业务必须按要求填写备注栏,如未按要求填写,属于虚开增值税发票,不允许该票抵扣进项税及税前扣除。而大部分行业对备注没有要求,很多会计也就不在填写备注栏。
数电票后,备注栏填写有新规吗?如果不填写会有什么风险?和头条君一起来看看!
明确了!发票开具新规则

我们公司刚接了个新项目,对方要求开具9%税率的发票。但我记得之前公司有些项目是按3%开票的,建筑服务增值税税率到底怎么区分啊?
答:您好,增值税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分别适用不同的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
一般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按照9%计算缴纳增值税;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按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可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包括三种情形,即一般纳税人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一般纳税人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以及一般纳税人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
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均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同时,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在此期间,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可以减按1%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纳税人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开具发票时,应在发票的备注栏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县(市、区)名称及项目名称;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带有“建筑服务”标签的数电发票时,应在相应栏次中填写建筑服务发生地县(市、区)名称及项目名称。
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

在小亿的印象中,这是总局层面第一次正式明确开具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简称数电发票)时,对于原规定应在发票备注栏注明的事项,现在数电发票的相应栏次中填写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