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医保缴费年限调整!2026年6月9日起执行!
作者:用友软件(广州)客户服务中心
来源:www.ufida168.com
发布时间:2026-06-22
多地医保缴费年限调整!2026年6月9日起执行!职工医保到底要交满多少年,退休后才能不用再缴、继续享受医保待遇?最近,多地职工医保最低缴费年限迎来调整,有的地区逐步延长缴费年限,有的地区明确过渡政策。今天就带大家一起看看,哪些变化和我们每个人都息息相关。
一 职工医保缴费年限执行新规 1.湖南地区
根据《湖南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相关要求,自2026年1月起,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在办理职工医保退休人员待遇确认手续时,参保人在湖南省内的最低实际缴费年限,将按不低于13年执行。 具体来看,主要有以下几个关键点: 如果参保人的养老退休时间在2026年1月及以后,办理职工医保退休待遇确认时,将统一按照省内最低实际缴费年限13年的标准执行。 如果参保人的养老退休时间为2025年12月及以前,并且在2026年1月20日前申请办理职工医保在职转退休业务,则仍可按照省内最低实际缴费年限12年的标准执行。 需要注意的是,自2026年1月20日起,通过湖南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或湖南省医疗保障单位网厅申请办理职工医保在职转退休业务时,系统将对省内实际缴费年限进行校验,省内实际缴费年限需不少于13年。
2.山东地区 根据山东省医保局、山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联合发布的通知,自2026年1月1日起,山东省将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最低缴费年限进行统一规范:男职工累计缴费年限需达到30年,女职工累计缴费年限需达到25年。
退休医保待遇的最低缴费年限调整 职工退休后想要继续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需要满足相应的最低缴费年限要求。 根据新规,男职工最低累计缴费年限调整为30年,女职工最低累计缴费年限调整为25年。这里所说的累计缴费年限,并不只看实际缴费时间,还包括符合规定的视同缴费年限。
哪些年限可以算作视同缴费年限? 按照鲁医保发〔2020〕47号文件规定,以下几类年限可以按规定认定为职工医保视同缴费年限: 包括本地区职工医保制度建立前,符合国家和山东省规定的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军人服现役年限;随军未就业军人配偶参加医疗保险的缴费年限;以及其他符合国家和山东省规定可以认定的缴费年限。 也就是说,医保年限不是简单地只看“实际交了多少年”,部分符合政策规定的工作年限、服役年限等,也可能纳入累计计算。
不同时间退休,执行标准不同 对于通知下发前已经办理退休的参保职工,仍继续执行原政策,即实际缴费年限不低于10年的标准。 对于过渡期内退休,并按规定办理补缴手续的参保职工,可根据自身情况自主选择执行标准:既可以选择按照新的最低缴费年限,也就是男职工30年、女职工25年执行;也可以选择按照实际缴费满10年的标准执行。 过渡期结束后,也就是自2026年起办理退休的参保职工,将统一按照男职工30年、女职工25年的最低缴费年限要求执行。
医保关系转移后,年限如何认定? 如果参保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关系从统筹区域外转入本市,其医保缴费年限可以按照规定累计计算。 其中,从省外转入本市的参保职工,除了要满足男职工30年、女职工25年的最低缴费年限要求外,还需注意一个条件:实际缴费年限不得低于10年。
3.西藏地区
11月12日,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对《西藏自治区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进行介绍和解读。 从《实施意见》内容来看,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值得关注:
进一步放宽参保限制 西藏将继续全面放开在常住地、就业地参加基本医保的户籍限制,推动符合条件人员更加便利参保。同时,持居住证人员、凭出生医学证明参保的新生儿等,也将按政策落实居民医保参保待遇。 对于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以及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可根据自身就业情况和保障需求,自主选择参加职工医保或居民医保。
建立参保激励机制 自2025年起,西藏将建立“两个激励”机制,对连续参保人员,以及上一年度未发生医保基金报销的参保人员,适当提高大病保险支付限额,累计提高额度最高不超过西藏居民大病保险封顶线的20%。 同时,继续落实“长缴多报”激励政策。自治区级统筹实施后,在西藏连续不间断参保缴费满10年及以上的参保人员,医保报销比例可提高3%。 也就是说,医保政策正在从“鼓励参保”进一步转向“鼓励连续参保、长期参保”,参保越稳定,后续享受的保障也可能更充分。
4.山西地区
山西省医疗保障局发布相关通知,明确自2025年起,山西省城乡居民医保缴费及待遇享受将执行新的规则。 此次调整,一方面对连续参保人员给予激励,另一方面也对未按时参保、断缴后再参保等情况,明确了相应的待遇影响,进一步规范居民医保参保和待遇保障机制。
连续参保,可享受更多激励 自2025年起,居民医保连续参保缴费满4年后,之后每连续参保1年,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可提高3000元。 同时,如果参保人当年未发生医保基金报销,次年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也可提高3000元。 需要注意的是,连续参保激励和零报销激励可以累计计算,但累计提高的总额度最高不超过8万元。
未按时参保或断缴,待遇将受到影响 如果参保人断保后再次参保,原有连续参保缴费年限将重新计算。 除新生儿等特殊群体外,自2025年起,未在集中参保期内参保,或未保持连续参保状态的人员,将设置3个月固定待遇等待期。每多断保1年,还将额外增加1个月变动待遇等待期。 在待遇等待期内,以及断保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医保基金不予报销。 此外,断保后再次参保的,每断保1年,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将降低3000元,累计最多降低8万元。
断缴后可以补救,但不是完全没有影响 对于已经出现断缴的参保人,可以通过补缴的方式,修复相应的变动待遇等待期。 补缴金额按照当年参保地个人缴费标准执行。每多补缴1年,可减少1个月变动待遇等待期。 但这里有一个关键提醒:如果连续断缴4年及以上,即使后续通过补缴进行修复,固定待遇等待期和变动待遇等待期合计仍不得少于6个月。 同时,断保期间已经发生的医疗费用,仍不纳入医保统筹基金支付范围。 简单来说,居民医保越来越强调“连续参保”。按时缴、不断缴,不仅关系到当下能不能报销,也会影响今后的大病保障额度和待遇等待期。
多地陆续调整职工医保最低缴费年限,我们也整理了各地区缴费年限一览,方便大家对照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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